项目编号:WHTH-WHGX-******
一、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武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加工综合体项目地质勘察。
2.采购范围:为武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加工综合体项目地质勘察,包括初勘及详勘。
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五路66号。
5.建设规模及条件: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6.最高限价:1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7.勘察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勘察报告之日止,共3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甲级资质。
3.开标日前三年内有过类似地质勘察项目经验。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开标日前三年内主持过1个或以上类似地质勘察项目。
5.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17时至2025年2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本次采购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提供),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自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原件扫描件发******,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事宜并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9:30时止,所有的响应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
2.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的响应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携带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有限公司(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未按磋商公告要求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7.******有限公司(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如有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开 ******有限公司
******银行江岸支行
账 ?? 号:2006 4002 0010 014
同城行号:878 198
银行联号:4025 2100 1011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五路18号
联系人:聂晨 杨帆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凯信后湖生活广场3栋19楼
邮 编:430000
联系人:李勇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本磋商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禁止对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磋商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磋商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磋商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磋商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建构筑物单体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层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计算容积率面积 | 建筑高度 |
1 | 温控流通加工中心 | 2 | 11827.11 | 27713.44 | 27713.44 | 0 | 27713.44 | 17.8 |
2 | 智慧冷库 | 1 | 5236 | 5440 | 5440 | 0 | 10676 | 16.4 |
3 | 恒温云仓分拣中心 | 6 | 1156 | 7189.97 | 7189.97 | 0 | 7189.97 | 14.5 |
合计 | 18219.11 | 40343.41 | 40343.41 | 0 | 45579.41 | |||
注:面积单位均为平方米、高度单位为米、层数单位为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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