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召集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委托,对本项目******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 资格要求
2.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2.2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2年(含)以上;
2.3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
2.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
2.5如报名供应商为首次与我行合作供应商,请按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
2.6供应商及其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召集公告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8公司需要具备2年以上短视频拍摄从业经验。
2.9公司具备专业服务团队、制作设备、后期编辑设备和技术力量。近三年内有短视频拍摄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
3. 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通过报名链接(************银行官网的本项目召集报名,同时携带或邮寄以下纸质资料到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附件资料如下:(格式另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2;
(3)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3。
(4)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注:1、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网站报名时同步将上述附件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至“供应商报名”-“招标需求中列明须提供的资料”一栏中。
4. 召集程序
4.1供应商根据召集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纸质资料;
4.2招标人审核递交的资料,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4.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邀请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其中关于现场考察环节:我行代表有权对递交召集资料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审查供应商营业场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办公环境的完备性,是否具备正常营业及正常施工作业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文件的原件。如果被审查的企业资格情况不满足召集文件的,将取消其参加入围投标的资格。
5. 发布媒介
******银行网站(******/cpms/ananymous/cms)、金采网(************有限公司网站(******/index.aspx)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联系人: 邵老师 0579-******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电话:******、0574-******
电子邮件:******
联系人:关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