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8081/)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49;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编号:NY-ZC-******-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18068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内容为:对9号、10号两口仓库及一间值班(监控)室进行维修改造,确保设施满足储存温度、湿度、防潮、防火、防盗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财政局采购服务科,联系电话:******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宁阳县城南街143号
联系人:荆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街道15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